我们所有的人--JUMO GmbH & Co. KG - 多年来一直意识到我们对保护人类和环境的责任。这适用于我们的私人环境,也适用于我们公司内部。
确保高能效的JUMO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也使用很少的能源,是对气候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贡献。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最近几年一直安装了一个系统来监测公司内部的能源消耗,并提高我们的流程的能源效率。
JUMO在生产产品时使用的能源量非常低,因此在2020年我们决定用符合DIN EN 16247的能源审计来取代符合DIN EN ISO 50001的能源管理系统。我们将按照2024年5月28日的最后期限进行能源审计。在此之前,根据德国联邦经济和出口管制局(BAFA)的声明,能源管理系统的最后一份监督审计证书被视为虚构的能源审计。
作为Hesse 州环境联盟的创始成员,JUMO也参与到企业和政府层面的对话中,使运营中的环境保护尽可能高效。与环境联盟一样,JUMO追求6个主要目标。
• 为Hesse 州创造一个有吸引力的商业地点
• 加强Hesse 州各公司之间的个人责任
• 确保联邦州的高环境标准
• 将环境立法减少到必要的水平
• 以合作和可持续的方式调整环境政策
• 支持当地社区的环境和气候保护
自1999年以来,JUMO通过DIN EN ISO 14001的认证,致力于环境保护。除了法律要求之外,JUMO还开展了许多活动--特别是在开发和生产领域--以避免在我们的产品以及制造过程中使用有害物质,并节约有限的资源。
欧盟指令2011/65/EU(RoHS II)于2011年6月生效,并在德国通过电气和电子设备材料条例实施,将电气和电子设备分为不同类别。JUMO的产品范围以前被定义在第9组 "工业监测和控制设备 "中,被排除在RoHS指令之外。
自2017年7月22日以来,这一例外情况已不再适用,没有替代方案。现在,所有产品都完全被适用的RoHS指令所覆盖,并在法律上符合RoHS标准。
该系列的大部分产品还包括一个CE识别标志。然而,尽管符合RoHS标准,但由于传感器是部件,因此不符合欧盟符合性声明对CE识别标志的要求。
根据要求,我们也很乐意在与产品相关的基础上确认有关设备符合RoHS指令,如果适用,也符合欧盟的符合性声明。
为了继续履行我们对环境保护的承诺,根据1999年的DIN EN ISO 14001认证,我们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内部预防措施,以遵守2016年7月1日的中国RoHS新法规。这包括相应的识别标记和在我们的网站上放置污染物表。
JUMO将其整个产品范围定义为向客户提供部件,以便在各种系统中进一步使用和加工。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据中国RoHS的规定,产品的标签不是强制性的,但污染物表总是要有的。
和过去一样,你可以在我们网站的产品组中找到相应的操作手册、数据表和批准书。在这里,可以找到识别标志 "e "或"20 "的分类,以及根据中国RoHS规定的相关污染物表。生产日期(年份)可以在铭牌上或所附文件中找到。
2007年6月1日,REACH作为一项新的泛欧化学品法律被引入。这使得化学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其物质的安全处理负责。然而,这一协议也适用于下游用户。
我们是一家测量和控制技术领域的设备制造商,因此在产品注册方面不受REACH的影响。我们不生产化学物质,根据目前的知识,我们也不从非欧盟国家进口这些物质。
我们已经与我们的供应商澄清了我们作为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者,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根据REACH法规进行的注册过程。我们已经收到确认,相关物质已经被注册。由于现在每年都会对REACH候选名单进行审查,我们将根据要求确认我们是否符合REACH法规。
如果现行REACH法规中列出的物质(SVHC--高度关注物质)在我们的产品中的含量超过了允许的极限值,我们将根据欧盟化学品法规1907/2006的第33条立即通知客户。